本院概况

本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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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吉林大学肩负着关心国家命运、服务国家战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任。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吉林大学成立财产法研究中心,由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房绍坤担任主任。2022年第9次吉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调整为实体科研机构并更名为“吉林大学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依托法学院建设。多年来,研究院深耕农业农村法治研究,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学术成果,成为国内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研究团队之一。

研究院团队现有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入选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长白山人才工程,3人获省拔尖创新人才称号, 3人获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5人入选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人才岗位。研究院教师主编、参编马工程《民法学》《民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房地产法》《国家赔偿法》等多部教材。团队教研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吉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吉林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等多项奖励。研究院教师指导的多名学生荣获“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等荣誉奖励。2023年,研究院教师团队荣获“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

目前,研究院已经在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农业农村法治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近年来,研究院成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农业农村部委托项目等各类课题3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家》等国内权威期刊、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

研究院是“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的5家发起单位之一,该会议联盟已在国内产生重要学术影响,会员单位已发展到12家,每年定期举办2次学术研究会、1次土地法制博士生论坛,并创办了盟刊《土地法制科学》;研究团队中多人参与《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宅基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与论证工作,多人被聘为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专家咨询组专家,多项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

未来,研究院将继续落实“吉林大学与吉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提升我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发展的水平,服务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地方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