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法治司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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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规则摘编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不能以妇女是否出嫁作为标准【案例名称】唐某诉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村村民委员会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关键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户籍保留 生产资料分配【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伍家岭村白沙河组村民,结婚后户口一直未迁出伍家岭村白沙河组,其在该村分得的田、土、山等生产资料仍有保留。2012年,白沙河组部分农田被征用,但被告...
【裁判要点】 1.虽然吉广智的户籍信息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但是其本人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当吉广智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之后,吉广智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者根据规划向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异地居住建房。2.自然资源部2020年9月9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
【裁判要点】就城镇总体规划可诉性而言,总体规划内容实施尚有不确定性,且需借助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才能实施,更需要通过“一书两证”才能得以具体化。当事人认为总体规划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通过对实施总体规划的详细规划尤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议程序以及对颁发或不颁发“一书两证”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寻求救济。对总体规划的监督既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等规定的民主审议程序进行,也可以...
【裁判要点】主管行政机关虽对土地违法行为履行了一定监督管理职责,但未全面依法履职,致使环境公益仍然遭受侵害。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判决确认主管行政机关未完全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行为违法并依法履行职责,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本案情】2014年下半年,荣县鸿康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康公司)负责人谢某某通过租赁方式流转荣县旭阳镇石碓窝村第1、2、9组的27.738亩土地,约定用途为种植、养殖业及农业经济开...
前言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农村的重要土地资源,承载了几代人的生活与记忆。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向城镇迁移、另谋出路,与之相对应的是大量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遭遇闲置荒弃的现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了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终止时,对于林地经营权人种植的地上林木的处理规则,以及林地承包合同终止时对于承包方种植的地上林木的处理参照适用的规定。林木既属于物权法上的“物”,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又不同于物权法上的“一般物”,因其自然属性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林木所有权既受《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调整,也受《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如下...